“真是太美了。”

肖云看着阳雪披着一身洁白婚纱,在摄影师指点过后,轻轻坐在白沙滩上,唯美的风景,唯美的美人,人与自然融合在一起,美轮美奂:

“我以后结婚,也要来这里拍婚纱照!”

“就你还拍婚纱照呢,先找个男朋友再说吧。”

向薇没有给好友面子,直接挖苦起来。

这两年,肖云依靠着阳雪闺蜜身份,在银行里混得风生水起,才入职两年,就成了公司信贷部主任,年薪都超过五十万了。

肖云本来心气就高,挣得钱多了,普通男人更是入不了她的眼,这也导致都毕业两年了,一次恋爱都没谈过。

“我怎么就不能拍了,就算是不找男朋友,不结婚,我想拍也能一个人来拍!”

“行行行,你牛哔。”

向薇是懒得和肖云吵,她劝肖云找男朋友,也是没办法的事情,她每次去肖云家里蹭饭,肖云的父母就让她帮着劝一下。

结果,肖云就是抻着,眼看都是大龄剩女了,也不着急。

“你们两個别吵了,快过来吧。”

阳雪拍完了一个人的独景,导演招呼着,让伴娘出场。

向薇和肖云一左一右,按照导演的指挥,提着裙摆慢慢朝着阳雪走了过去。

景色是真美。

人也很美。

但是拍婚纱照也是真累。

苏明哲还好一点,他是新郎,没多少独照。

而阳雪这个新娘,还有两个伴娘,就是不停的奔走各个景点,来回不停地换衣服。

西式的,中式的,古代的,现代的,前后三十多套礼服,加上天气变化,让本来预计十五天的拍摄时间,一下子延长到了十八天。

“哎,可惜这里不方便举办婚礼,要不然,那才是完美呢。”

肖云为了来陪着阳雪拍婚纱照,请了一个月的假,眼看假期还没结束,但是就要离开,心里多少有些不舍的。

“等你结婚的时候,可以来这办婚礼啊,放心,我和小雪肯定过来。”

向薇整理着自己的伴娘服,她和肖云做伴娘,也被服装设计师帮着订制了十多套伴娘礼服。

这十几套礼服价值超过百万,她准备收藏起来,当做以后的传家宝。

本来还有十几套相对应的首饰,但是肖云和向薇没有要。

那些首饰加起来,比礼服还贵,保守估计,最低价值三五百万。

礼服是私人订制的,拿走还有理由。

首饰真心不好接受。

阳雪见好友不拿走,也没一直劝,她准备自己先收着,等以后闺蜜结婚的时候,再送出去。

在香格里拉拍完了婚纱照,一众人又回到了炎热的燕京。

可能是去旅游风景区有什么后遗症。

几人回到燕京后,就感觉浑身不舒服。

肖云皱着眉,朝着两个闺蜜,吐槽道:

“以前就觉得燕京哪哪都挺好,现在去了一趟香格里拉,再回来,怎么就感觉这么不得劲呢?”

“燕京的空气质量肯定是没办法,和香格里拉那种风景区相媲美的。”

向薇很不优雅的躺在沙发上,她也很不适应,在香格里拉的时候,大口呼吸,空气都是清新香甜的。

但是燕京这里,大口呼吸的话,能进一嘴沙子。

所以说,两个地方没有可比性。

“你们两个别歇着了,快点过来帮我选一下啊。”

阳雪现在有点选择困难症,看着每张照片都是美得很,就想把所有照片都洗出来,把家里的墙壁挂满。

但是实际上,这根本行不通。

在香格里拉的十八天里,导演和摄影师一共拍了三万多张照片,按照苏明哲和阳雪的计划,大概需要洗出来五六十张就够了。

再挑出几百张,弄个摄影集。

剩下的三万张只能放在硬盘里,或许等自己老了,会翻出来看一眼。

“来了,来了。”

向薇是吃饱撑着了,做什么都是懒洋洋的。

肖云现在做事情就是雷厉风行,颇有几分铁娘子的味道。

三个人开始慢慢挑选,优中选优,花了一天时间,从三万多张照片里,挑出来了五千多张。

这种挑选照片的工作,实在是太繁琐,眼睛都审美疲劳了。

苏明哲下了班,见到三个女人还在忙碌着,连忙招呼女管家,弄一桌大餐,犒劳三个女人一天的辛勤付出。

第二天,苏明哲给三女提出建议,找个专业人士过来帮忙挑选,速度能快一些。

肖云直接开口喷了:

“什么狗屁专业人士,前段时间我们领导给我介绍了一个相亲对象,还是美术院的博士。他请我去看他们美术院的摄影集展,我去看了一眼,差点没吐了。全是黑脸,厚嘴唇,高额头、米米眼,就这水平,还获得了什么国际大奖。我呸!”

向薇也是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:

“现在的专业人士,屁股都歪了,眼睛都斜了,找他们干活,还不知道怎么恶心人呢。”

好吧。

苏明哲也没想到,向薇和肖云对专业人士有这么大的意见。

不过这话也没毛病。

那些专业人士吃人饭,不干人事,这才招来的这么大的非议。

随着距离婚礼的时间,越来越近。

有人欢喜,也有人愁。

苏明哲要结婚的消息,在周围身边人也传开了。周可儿几次找苏明哲,提出要辞职,她是个颜值狗,做苏明哲情人没问题,但是她不想破坏别人的婚姻。

苏明哲挽留了几次,周可儿执意要走,无奈只能同意。

王琴琴本来也是准备要辞职的,但是被苏明哲挽留住了。

这个女人就是喜欢用外表的冷酷无情,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。

苏明哲早就知道,怎么征服她了,都没怎么费力气,就让她同意继续留下来。

杨紫曦这个情人也没闹幺蛾子。

苏明哲这些年给她的零花钱,在燕京买十套房子都够了,名牌包包,奢侈品香水,首饰、衣服等等,几乎可以说,她看上什么就能买什么。

在同学眼里,杨紫曦虽然是被有钱人包养了,但是依旧有无数同学对她羡慕、嫉妒。

甚至,还有一些女人悄悄找到杨紫曦,和她交朋友,然后希望杨紫曦能介绍有钱人给她们认识。

这就过分了。

杨紫曦对自己和苏明哲的关系,掩饰的非常好,从未告诉过别人。

“紫曦学姐。”

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,让杨紫曦从癔症中惊醒:

“林夏,你怎么有空来我这啊?”

林夏还是顶着那个三年都没变的爆炸头发型,走进了花店,就非常自来熟的逛了起来:

“我来你这,当然买花啊。”

“买什么花?我来帮你挑。”

杨紫曦挥手,让凑过来的员工退了回去,她这个花店开了有半年了,生意还不错,她原本对开花店只是为了打发时间的一个爱好,现在则是成了兴趣,对于各种花卉,都是熟知能详。

“明天是教师节,我来挑一束送给我们班辅导员的。”

林夏还在上学,不过已经是大四了,解释了一句:“这是我在学校最后一个教师节了,送一束花给我们辅导员,感谢她这几年对我的照顾。”

“你们辅导员男的女的?多大了?”

“女的,年龄是二十五六吧。”

“那就送百合花吧。”

杨紫曦熟练地带着林夏,来到了百合花旁边,旁边有图册,顾客可以挑选包装样式。

林夏随手选了一个,她这次过来买花只是顺便,真正的想法,却是找杨紫曦来聊聊天。

等杨紫曦把百合花包好,林夏付了钱,却没有急着走,而是和杨紫曦坐在了一起,开口问道:

“紫曦学姐,你知不知道,林思齐要结婚了?”

“知道,他告诉我了。”

杨紫曦作为苏明哲的情人,在苏明哲和阳雪领证第二天,就已经知道了。

“那你还不和他分手啊?”

林夏就像是好奇宝宝一样看着杨紫曦,似乎很惊奇的样子。

可惜,杨紫曦眼神根本没什么变化,直接就被她逗笑了:“我为什么要和他分手?”

“他都要结婚了啊,你们再也不可能在一起了。”

林夏夸张地举起手,表示这是一件非常不能容忍的事情。

“哪又怎么了?”

杨紫曦一脸好奇的看着林夏,她就不明白了,这个林夏为什么一直劝自己和苏明哲分手,难道就因为她是草坪乐队的迷妹,是吴狄的朋友吗?

“他都结婚了,但是结婚对象不是你,你就甘愿这么一辈子做他的情人吗?”

林夏是真的无法理解杨紫曦的想法,为什么一个女人愿意给一个男人,做一个见不得光的情人。

像她就不一样了,林夏对爱情就感觉特别神圣,她认为女人不仅要嫁给自己喜欢的男人,而且还要把女人最珍贵的第一次,一定要在新婚那一夜,送给自己的老公。

“那你为什么会喜欢和程峰在一起玩?”

杨紫曦轻轻地笑了笑,她也无法理解林夏的奇葩脑回路。

在燕京经贸大学,程峰坏了无数女人清白,被广大男同学仇恨,算是臭名昭著的富二代。

就是这样一个富二代组建的草坪乐队,却能吸引林夏的崇拜、迷恋。

杨紫曦就非常好奇。

林夏既然能和程峰那样的下流胚子交朋友,为什么却对苏明哲横挑鼻子竖挑眼,怎么看都看不惯呢。

“程峰他怎么了?他是我的好哥们!”

林夏却一时没反应过来,没听懂杨紫曦话里的意思。

“算了,不和你说了,道不同,不相为谋。”

杨紫曦看着林夏的眼神,就像是看智障儿童一样。

林夏没能劝说成功,有些可惜,拿着花走出了花店。

一辆跑车停在不远处,打了一个喇叭。

林夏拿着花跑了过去。

“怎么样?成功了吗?”

程峰坐在驾驶位上,见到林夏神情,就知道让这个女人挑拨离间的计谋失败了。

“算了,杨紫曦算是掉进泥坑里,爬不出来了。”

程峰一副可惜‘卿本佳人,奈何为贼’的样子,让林夏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:

“是紫曦一时被钱迷了眼,没看到吴狄的好。我再多劝劝,说不定,她就回心转意了。”

“还是算了吧。”

程峰比林夏更懂女人,直接嗤笑一声:“像杨紫曦那样的女人,就算是和林思齐分手,肯定也看不上吴狄。当然了,如果吴狄事业有成,腰缠万贯,也不是没有机会。”

林夏一听,顿时着急起来:

“那怎么办啊?吴狄一直这么单相思,他这辈子不就毁了吗?”

程峰却是轻蔑一笑,自信地扬了扬眉:

“说什么呢,有我在呢,肯定能够把吴狄从杨紫曦这个火坑里拉出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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