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职剑修 第1188章 大获全胜

作者:清酒半壶 分类:其他 更新时间:2023-03-03 23:15:03

全职剑修第1188章 大获全胜

“你最好不是在骗我,否则,我会让你和你的手下,比死还要痛苦百倍。”

厉星魂叫停了众弟子,来到王景浩跟前。

王景浩深吸一口气,迅速调整心态,镇定下来道:“厉少主,在下绝无半句虚言,实不相瞒,在下和一众手下,就是被林霁尘这狗东西打败的,实在没办法,才只好求助贵宗,在下对贵宗向来仰慕已久,更是早就想瞻仰下厉少主的风采,可惜一直没有机会,今日总算是得偿所愿。”

“偷学贵宗秘术之事,在下深感抱歉,全是因为陈全纪自己找上在下,说有秘术相售,想赚取酬劳,在下也是不知原由上了他的当才会跟他交易,现在得知真相,在下万分抱歉,愿意交出一亿灵石的礼物,作为赔偿。”

王景浩不愧是个人精,三言两语,就将自己的责任抛得一干二净,还将气氛也给缓和了不少。

厉星魂却轻蔑一笑,道:“人都死了,你怎么说都行。”

王景浩还想解释,厉星魂却不耐烦道:“我不想听你说废话,我只想知道,林霁尘在哪,如果你告诉我,我兴许可以考虑接受你的道歉。”

本文首发站*点为:塔.读^小说ap^p,欢迎下载app^&免费阅>读。

王景浩内心狂喜,这可是个攀上大人物的最好机会啊!

他当即自告奋勇道:“厉少主,我愿意亲自带路,和厉少主一同,围杀林霁尘这个狗东西!”

说完,他便指挥手下,在前面为万妖宗开路。

厉星魂也带着万妖宗就随王景浩而去。

“林霁尘,上次在升仙大会上我输给你,这次,我一定会取你性命!”

厉星魂目光闪动,回忆划过脑海,他眼中的杀意愈发盛烈!

正当他准备一雪前耻时,一个妖娆的声音突然在前方响起。

“厉少主介不介意多个盟友啊?”

...

大战结束,林霁尘指挥月影成员打扫战场,收缴万世遗留下的数万个魂冢。

塔@读@>*小说,>无广.*告在&线&免费阅读>!

这次虽然月影损失也挺大,但好在他们是胜利的一方,有这么多战利品作为补偿,完全不亏,甚至可以说血赚。

“这些魂冢里的东西,都拿去分了吧,阵亡的成员多分一份。”林霁尘说道。

“是,会长,还有幻镜巨龙的魂冢,怎么处理?会长你拿走吧。”一名队长询问道。

林霁尘摇摇头道:“这是你们斩杀的,我就不用了,先收起来放到公会仓库吧,等你们江会长上线让她安排。”

“那你开一下魂冢呗,听会长说你的运气可好了,开箱圣手。”队长妹子不好意思道。

林霁尘失笑点头,正要过去开箱,却发现一个女孩一直眼巴巴盯着那个巨龙魂冢。

他有些诧异道:“石曦玥?”

眼前这个女孩,正是八荒第一鸿运女孩,两人还有过几次交集。

说起来,石曦玥加入月影还有他的功劳呢。

“嘿嘿,会长好。”

本小说首*发站点说a.pp^>

石曦玥腼腆一笑,许久不见,她的实力倒是进步不少,不过她游戏天赋不算好,到现在也只是个小精英成员。

不过石曦玥就喜欢开盲盒,喜欢开大奖的快意。林霁尘看出了她的心思,笑道:“那魂冢你去开了吧。”

“真嗒?谢谢林会长”石曦玥大喜,不客气的过去将魂冢打开。

“哇!金色传说!”石曦玥开心的抱着三件天品装备跑了回来,里面还有一件金色品质。

看似跟林霁尘的手气相差甚远,但问题是林霁尘开的是《八荒第一只悟道境boss,自然要比后面的丰厚得多。

“不错,送到公会仓库,让你们会长分配吧。”林霁尘笑道。

“嗯嗯要是会长知道我开出天金,肯定会赏我个大红包,嘻嘻。”石曦玥美滋滋说完后,便继续兴冲冲的去跟其他成员开别的魂冢了。

战场打扫完毕,林霁尘带队继续赶路。

这次他们来到的是金鳞龙地盘,金鳞龙族的特点就是防御高,但它们伤害并不高。

扣扣563743675

可惜的是因为跟万世激战了很久,耽误了很多时间,等林霁尘带着月影杀到金鳞龙的巢穴后,金鳞巨龙已经被潜龙皇室和无极皇室联手斩杀。

两大皇室联手,其他人想喝汤都喝不到。

最让人羡慕的是,两大皇室得到了两枚金鳞龙蛋!

正好平分,两家皇室都露出满意的笑容,表示合作愉快。

“林兄弟,有没有兴趣,合作一下,抢了这两颗龙蛋?”

一个肥胖男子飞来,十分客气的跟林霁尘商量。

林霁尘疑惑的看着他,道:“你是?”

“在下珈蓝神殿公会的会长钱多多,是永宁州的一个公会,林兄弟不认识我也正常,不过我对林兄弟的大名已经仰慕已久了。”

胖子笑呵呵的恭维道。

林霁尘表情没啥变化,只是礼貌的回应道:“钱会长你好,你说的这个建议,恕我不能答应。”

原文来&自于^>塔*读小&说@

→如无内容,点击此处加载内容←
如若多次刷新还无法显示内容,请点反馈按钮报错!
目录
设置
设置
阅读主题
字体风格
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
字体风格
适中 偏大 超大
保存设置
恢复默认
手机
手机阅读
扫码获取链接,使用浏览器打开
书架同步,随时随地,手机阅读
收藏
推荐
反馈
章节报错
当前章节
报错内容
提交
加入收藏 <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> 错误举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