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梦神 第五十章,极致之电(上)

作者:终梦浅 分类:玄幻奇幻 更新时间:2023-08-01 07:17:05

寻找了梦雪洛许久的猫耳、猫尾、黑岩宇、方熊宇同时看到了远处闪起的血红光柱,火速赶去。

与此同时,朱如东的领域破碎了,周围纯白一片,这里就只有他们四人。

气息不一样了——

黑人衣想,他很是惊愕,就像是换了个,和刚才截然不同。

光柱淡去和血龙王一起消失,现在的梦雪洛身边围绕黑色色的地狱曼藤萝,灵装随即解除。

“地狱曼藤萝。是金龙虎曼藤萝与血石融合后的新形态,拥有惩击灵魂的能力。就拿你们来试下。”

地狱曼藤萝长出一个花苞把梦雪洛包裹其中,再打开时她身穿上了闪着流光的黑红色的灵装。

“「地血狱灵装·展开」”

梦雪洛摆了摆手,地狱曼藤萝爆发式生长出去,就像火箭一样,掠过了鬼木的脸。

下一秒,冲风把他撞飞出去,在附近的黑衣人也受到了波及,把他的斗篷给掀飞。

“还有这种能力。”

他露出他隐藏起来的真面目,是一面脸部严重烫伤的男人,但不妨碍他凶恶的外貌。

“嘁!目的已经达到。我们走!”

他一跳起来,梦雪洛瞬间移动过去,按住其双肩踢下去,再控制曼藤萝控制住。

“忘了说我还有短距离转移。不过就只能直线十米转移,在一些战斗中足够了。”

“敢小瞧我?!”

他双臂压在地上发力,力量一下爆发出来,好在她及时向后退出一大步。

“没有学乖啊。还没有发现吗?——我已经四十五级了。现在的你们,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!”

梦雪洛的灵力波动十分渗人,地狱怨念从地下升起,把他们三人的灵力吸走。

“「灵力窃取」。被窃取的对手灵力不会到我身上,而是会加到我下一次的攻击上。”

地狱曼藤萝满地盛开,无叶植物,表层上是一层较尖的黑刺,表层为黑红的流动色。

“「袭灵的魔眼」”

梦雪洛发动魔眼,强大的精神力冲击三人的灵魂,过程他们无法思考,看得到听不见。

怨念在身边围绕,伴随黑色的烟雾萦绕,死灵的气息和哀嚎把他们吓得不轻。

即使肉身听不见但他们的灵魂能够听见,死灵的挣扎、呻吟、哀嚎。

勇气在散去,在他们的身上好像散去了斗志,无力跪倒在地上,再起不能。

“我赢了。你的承诺要实现才行不认账有你受的。”

梦雪洛犀利的眼神瞄向右侧尽头,曼藤萝刺过去对方已经躲掉,出现在了身前。

“我叫林韦。第一次打招呼竟然是这种形式。这两个废物我要带走。”

林韦双手伸到头后抱住头盖骨,露出一脸悠哉的神色。

“如果我说不呢?”

“我承认,你是很强。我不想跟你打。今天就让我带这两个废物走,就算是我拜托你的了。”

“他们应得的惩罚还没有得到。怎么可能让你带走?”

“那没办法了。我要是说我是一百级你信吗?”

他突然变得严肃起来,表情的大转变让梦雪洛的内心有了一丝相信的动摇。

刚才他的动作她没有看清,实力确实在她之上,但不会相差太大。

上钩了。

林韦的嘴角上扬,瞬间百级的灵力波动震碎了白色的空间,进入了另一个空间。

梦雪洛不会让错,见识了几名百级的灵力波动的她不会认错,这就是百级的威压。

“!这!”

“知道了吧。就是我不想跟你打。现在我可以带走这两个废物了吗?”

“···”现在的我还是不要招惹百级为好,现在留着个情面以后还有机会。“那可以。不过不要放你的狗出来乱咬人。”

“我会加以管制的。走啦。”

他拽上除了朱如东的另外两人,穿梭去了另一个空间,气息全然消失。

“以后再算账也不迟。那么,接下来。”

梦雪洛看向了已经趴在地上的朱如东,并向他走去的途中笼罩现场的空间消失,观众席的观众看到了场上没有预料到的结果。

此时众人起身聚集起来讨论着什么,唏嘘一片。

“等下!”猫尾推开一个有一个挡在前方的观众,说道:“让开让开。我们要过去。”

猫尾以及猫耳和方熊宇小跑到了场上,黑岩宇在一旁的观众席上观望。

“我来治疗伤者。”

猫尾蹲坐在朱如东的旁边,使用出灵力为他进行治疗,闪烁的光粒散发在周围。

梦雪洛差不多就打算收手了,曼藤萝把他的断臂拖来,扔到朱如东的身边。

猫尾把手接回到他的身上,她眉头一皱,身体颤了颤。断臂成功接了回去。

“呼。”

猫尾右掌捂住了胸口,松了一口气起身走开,刚出去一步被朱如东抓住了她白嫩的小腿。

“!——?”

猫尾从一开始的惊讶转变为疑惑。

朱如东酝酿了许久,才说了出来:“真棒。”

他两只手抱住猫耳的大腿一顿乱摸,还在不断往上。方熊宇忍不住了踹开了他。

“没事吧猫尾?”

猫耳抱住了猫尾,朱如东的举动把他吓得不轻,好险有个姐姐安慰她。

→如无内容,点击此处加载内容←
如若多次刷新还无法显示内容,请点反馈按钮报错!
目录
设置
设置
阅读主题
字体风格
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
字体风格
适中 偏大 超大
保存设置
恢复默认
手机
手机阅读
扫码获取链接,使用浏览器打开
书架同步,随时随地,手机阅读
收藏
推荐
反馈
章节报错
当前章节
报错内容
提交
加入收藏 <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> 错误举报